2017年7月19日 星期三

礦業法3/4同意就可開採條文原民會有異議 立委也批

經濟部版的礦業法修正草案在同意權強度部分訂定,只要取得私人土地四分之三土地面積所有權人同意就可開採。由於水泥、大理石開採地大多是原住民保留地,因此原住民委員會表達強烈異議,要求取得部落會議百分之百同意才能開採。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也痛批,經濟部版的修正條文是在幫業者強奪人民財產。 (記者 陳儷方)

7-18 12: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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