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2月2日 星期二

國稅局:2/17寄發103年度綜所稅補稅單

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,2月17號將寄發103年度綜所稅補稅單,限期3月1號到10號繳納,逾期加徵滯納金,如果因為非自願性失業而無法繳清補稅款,可以申請分期繳納,最多可分36期。 (記者 陳儷方)

2016/02/01 22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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